新疆伽师县位于喀什噶尔冲击平原中下游,地处天山南麓,塔里木盆地西缘,属地震多发带。面积6316.2平方公里,人口约30万,县城距喀什市65公里。伽师县曾是古代“丝绸之路”上的重镇,汉代属于古疏勒国管辖,唐代属于安西都护府管辖。1902年(清朝光绪28年)设伽师县。伽师县隶属喀什地区,地势北高南低,境内多为平原。北部为喀什喀尔套山区,东南部为塔克拉玛干沙漠,中部和西部为喀什噶尔冲击平原,有排孜阿瓦提河、克孜勒河、台勒维切克河横贯全县。伽师县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,年平均气温11.6摄氏度,降水量少,蒸发量大。
伽师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